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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惠安县小岞前内一级渔港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2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FJT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特定资格要求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需提供有效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还应提供1项渔港或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业绩证明。

特定资格要求2

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需提供有效相关证书复印件。勘察项目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供应商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可以是社保部门开具的资料,也可以是社会劳动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附带二维码及校验码的社保权益记录信息资料。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5、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5.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上午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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