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诏安县梅岭镇田中央村3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1184853.59元(含暂列金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71368.23元(含暂列金5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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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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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诏安县梅岭镇田中央村3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 |
1184853.59元(含暂列金50000元) |
项 |
电力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8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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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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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供应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供应商须取得电力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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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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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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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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