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慈山分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办公室改造与修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慈山分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25183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改造与修缮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为251837元,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慈山分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办公室改造与修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183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08时30分至2026年3月2日09时00分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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