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BQC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八里湖沿江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5】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赤东湖泵站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80%,自筹资金20%,招标人为蕲春县赤东湖泵站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八里湖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63.83万元,本工程主要为建设泵站1座,输水管道2.095公里,渠道维修改造5.0公里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工程勘测(含初勘、详勘及工程测量)、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涉河建设方案。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需提供近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请于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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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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