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粉体设备配套安装及工房配套维修,招标人为石家庄印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体设备配套安装及工房配套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粉体设备配套安装及工房配套维修
2.2项目概况及用途:对工房西侧及东侧区域进行改造施工,并根据生产线各设备参数在改造区域制作设备基础,依据设备工艺要求,为设备提供电气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配套安装。
2.3采购预算:147万元(含税)。
2.4招标范围: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2.6实施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7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2.8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2.9中标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作为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__业绩;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2月26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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