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
项目名称:代家湾生态公园大踏步亮化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代家湾生态公园大踏步亮化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82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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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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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亮化维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代家湾生态公园大踏步亮化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
(10)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代家湾生态公园大踏步亮化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至 2026年02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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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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