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水路等6条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水路等6条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226号
1.4招标人:合肥鑫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鑫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水路等6条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XXWZ0000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XXWZ00004
2.5招标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淮南路以北,泗水路以西地块
2.6招标项目规模:九顶山路(淮南路-泗水路)、九顶山路(泗水路-东方大道)、奎河路(淮南路-涂山路)、天水路(板桥河路-万罗山路)、淮南路(奎河路-九顶山路)(以上为城市主干路)、埇桥路(淮南路-奎河路)等道路及管线管网改造、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三方检测。
2.7工程概算投资额:14466.96万元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9招标范围: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水路等6条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128.54万元
2.1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费用不少于8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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