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团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控制价及结算等编制或审核工作,协助甲方为项目提供成本评估及优化建议,按项目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勘察现场或洽谈工作且调动专业人员完成紧急性工作。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预算各300万元,采用下浮率投标方式,可兼投但不兼中。每家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服务费预算暂定为300万元,两家服务费预算共600万元。具体服务费参考参照《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收费并结合投标下浮率据实结算,费用在各项目成本中支出。
四、合同服务模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集团年度服务合同,招标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受托中标人根据集团年度服务合同内容签订单项工程服务合同。
五、服务期限:实行“1+1”管理模式,即:当服务时间满一年,当期年度服务合同自行终止;但在对其服务评价为优良的情况下,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当续签合同的服务时间亦满一年,年度服务合同立即终止、不再续期,造价咨询服务进入下一年度的招标采购。
六、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
七、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八、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承诺服务质量优良,且态度良好,信誉可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成功购买了招标文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6-2-10 9:00起至2026-2-14 17:00期间(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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