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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职工食堂主食干鲜调料等采购项目第1次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职工食堂主食干鲜调料等采购项目(第1次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QT3

3、招标内容:主食干鲜调料等,预计采购金额6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价格执行周期为整个合同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供货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3次以上,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所送货物剩余保质期需大于包装物载明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招标人适时使用需求配送原材料,必须在指定时间(以订单通知时间为准)送达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

8、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本次限价为单价报价合计金额,单价限价合计金额为3756.83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2)满足采购要求,随时调配,配送及时;(3)保证提供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食材;(4)经营期内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所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所聘用人员产生的劳务合同纠纷、人身安全(人身意外)、交通安全等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免于许可的提供备案书且需注明备案编号及有效期。备案书须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4、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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