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温岭市石塘半岛旅游度假区集散中心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市旅游实业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025万元,工程概算约30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598万元,建设规模:温岭市石塘半岛旅游度假区集散中心配套道路工程一期为城市支路,车行道面积约为6614.2㎡,人行道面积约2310㎡,新建南桥与北桥两座桥梁,均为单跨13米全长16.64米的桥梁,主要包括桩号K0+190.982-K0+896.172范围内道路、交通、排水、桥梁及照明工程。
建设地点:温岭市石塘半岛旅游度假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062677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734341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3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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