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50沪渝高速宜昌至恩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50沪渝高速宜昌至恩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93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50沪渝高速宜昌至恩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180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单位自筹、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政策性资金、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恩施州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宜昌长江大桥南岸,起点桩号K1180+009,止于利川鱼泉口,与重庆市石柱县相接,终点桩号K1499+554,路线全长319.545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5m。交安设施设计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等,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预算文件编制、交通组织设计(含保通导改方案、交通安全设计方案等),招标图纸、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负责编制养护规划和养护实施细则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YNSJ-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6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行业主管部门对交工验收流程、政策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流程、政策执行)。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G50沪渝高速宜昌至恩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50沪渝高速宜昌至恩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93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50沪渝高速宜昌至恩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180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单位自筹、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政策性资金、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恩施州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宜昌长江大桥南岸,起点桩号K1180+009,止于利川鱼泉口,与重庆市石柱县相接,终点桩号K1499+554,路线全长319.545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5m。交安设施设计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等,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预算文件编制、交通组织设计(含保通导改方案、交通安全设计方案等),招标图纸、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负责编制养护规划和养护实施细则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YNSJ-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6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行业主管部门对交工验收流程、政策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流程、政策执行)。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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