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全民健康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0126012800852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79.17%、其他资金20.83%,招标人为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2.项目规模: 新建5000平方米全民健康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信息化设备191台(套),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9大医疗业务协同平台、卫健数字监管平台、卫健智慧应急指挥凭条、数字惠民、数字惠医平台等9大平台全民健康能力提升系统工程。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0126012800852001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全民健康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货物采购、运营维护(EPC+O模式)-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 运营(EPC+O)模式,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验收交付,以及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营、维护,并通过稳定运营收益保障甲方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需求,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资质要求:3.1.1 设计类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①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3.1.2 施工类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质可由联合体成员分别具备,但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3.2 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2.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则必须同时配备一名具有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同等资格的信息化技术总负责人,负责信息化部分的技术管理与协调;若拟派项目经理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则必须同时配备一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施工总负责人,负责土建部分的技术管理与协调。上述负责人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社保。同时,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从业限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兼职承诺函,证明与投标单位存在唯一劳动关系。(2)项目任职限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项目无兼职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无犯罪记录要求:需提供无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若存在犯罪行为记录,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同时提供当地检察机关或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3.2.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深化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8年及以上通信系统设计经验,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2025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2)拟派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2025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由同一人兼任。3.3 项目团队配置要求投标人须组建满足EPC+O模式实施与长期运营要求的专项团队,并提供团队组织架构图、人员清单及分工。项目实施及运营团队:不少于25人,其中:(1)工程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证书或相应资格)(3)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质量相关资格)(4)医疗信息化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3年以上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5)数据安全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3年以上数据安全或网络安全领域从业经验,持有CISP、CISAW等认证者优先)(6)运营维护团队:不少于15人,须具备7x24小时应急响应与平台运维能力。运维人员可与上述实施团队中的信息化、安全专业人员部分重合,但须保证重合人员在运营期的全职投入。所有团队成员均需提供简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3.4 投标其他条件:3.4.1 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3.4.2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或对应履约环节(设计、施工)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4.3 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和2025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上述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资金实力承诺函。3.4.4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医疗信息化项目业绩和数据基础设施集成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自完成的业绩可合并作为联合体整体业绩。3.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2日到 2026年03月03日
和田地区全民健康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0126012800852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79.17%、其他资金20.83%,招标人为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2.项目规模: 新建5000平方米全民健康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信息化设备191台(套),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9大医疗业务协同平台、卫健数字监管平台、卫健智慧应急指挥凭条、数字惠民、数字惠医平台等9大平台全民健康能力提升系统工程。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0126012800852001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全民健康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货物采购、运营维护(EPC+O模式)-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 运营(EPC+O)模式,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验收交付,以及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营、维护,并通过稳定运营收益保障甲方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需求,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资质要求:3.1.1 设计类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①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3.1.2 施工类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质可由联合体成员分别具备,但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3.2 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2.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则必须同时配备一名具有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同等资格的信息化技术总负责人,负责信息化部分的技术管理与协调;若拟派项目经理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则必须同时配备一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施工总负责人,负责土建部分的技术管理与协调。上述负责人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社保。同时,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从业限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兼职承诺函,证明与投标单位存在唯一劳动关系。(2)项目任职限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项目无兼职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无犯罪记录要求:需提供无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若存在犯罪行为记录,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同时提供当地检察机关或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3.2.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深化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8年及以上通信系统设计经验,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2025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2)拟派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2025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由同一人兼任。3.3 项目团队配置要求投标人须组建满足EPC+O模式实施与长期运营要求的专项团队,并提供团队组织架构图、人员清单及分工。项目实施及运营团队:不少于25人,其中:(1)工程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证书或相应资格)(3)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质量相关资格)(4)医疗信息化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3年以上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5)数据安全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3年以上数据安全或网络安全领域从业经验,持有CISP、CISAW等认证者优先)(6)运营维护团队:不少于15人,须具备7x24小时应急响应与平台运维能力。运维人员可与上述实施团队中的信息化、安全专业人员部分重合,但须保证重合人员在运营期的全职投入。所有团队成员均需提供简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3.4 投标其他条件:3.4.1 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3.4.2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或对应履约环节(设计、施工)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4.3 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和2025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上述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资金实力承诺函。3.4.4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医疗信息化项目业绩和数据基础设施集成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自完成的业绩可合并作为联合体整体业绩。3.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2日到 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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