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岩市水发排水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龙岩市水发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市水发排水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数量约8150吨(龙岩市水发排水有限公司8000吨、龙岩市水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50吨),采购金额约582.3175万元,含税最高控制单价为:714.5元/吨。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受现场条件限制,供货量如下:铁山污水处理厂,按实际用量每天送货(卸货到储罐),每次供货量不低于25吨;南翼污水处理厂,按实际用量约每6天送货一次(卸货到储罐),每次供货量不低于16吨;固废园区污水处理厂,按实际用量约每15天送货一次(卸货到储罐),每次供货量不低于4.5吨。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合同期限:自上一轮供货合同结束后开始计算至本项目合同金额使用完毕(包含①铁山、南翼污水处理厂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之日;②固废园区污水处理厂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之日)。
4.结算金额=含税投标单价×实际采购量结算。
5.交货期:分批次交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按各污水处理厂实际需求量在24小时内送达,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送达。
6.本招标项目结果同时适用于龙岩市水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固废园区污水处理厂),具体合同签订事宜由龙岩市水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另行衔接办理。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环评批复文件(或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应体现聚氯化铝年生产量大于8000吨、排污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环评批复文件(或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应体现聚氯化铝年生产量大于8000吨、排污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网页打印页,内容至少体现“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4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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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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