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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全市监控-含二级报警-设备维保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6-02-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全市监控(含二级报警)设备维保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启动全市营业网点、业务库、办公场地、生产场所的监控(含二级报警)设备维保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项目年预算金额18万元,主要是用于损坏监控的跟换、维修、及系统的维护,包括市区及县城场所服务费、乡镇场所服务费和配件。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费率100%,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九)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十)供应商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6年2月12日9:00至2025年2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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