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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专用卫生材料试剂耗材项目(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专用卫生材料试剂耗材项目(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8,524.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试剂耗材-(传防、环卫、食品、消媒)):

采购包预算金额:84,27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化学试剂和助剂

试剂耗材-(传防、环卫、食品、消媒)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4,275.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试剂耗材-(理化1、理化3、质控)):

采购包预算金额:203,37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化学试剂和助剂

试剂耗材-(理化1、理化3、质控)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03,371.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试剂耗材-(理化2)):

采购包预算金额:251,75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化学试剂和助剂

试剂耗材-(理化2)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51,759.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4(试剂耗材-(艾防)):

采购包预算金额:423,02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化学试剂和助剂

试剂耗材-(艾防)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23,028.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5(试剂耗材-(毒理1)):

采购包预算金额:107,64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化学试剂和助剂

试剂耗材-(毒理1)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7,647.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6(试剂耗材-(毒理2)):

采购包预算金额:58,17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实验用动物

试剂耗材-(毒理2)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8,174.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7(试剂耗材-(中心实验室)):

采购包预算金额:142,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化学试剂和助剂

试剂耗材-(中心实验室)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2,3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8(试剂耗材-(气体)):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9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无机基础化学原料

试剂耗材-(气体)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7,97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试剂耗材-(传防、环卫、食品、消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试现的情形”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采购包2(试剂耗材-(理化1、理化3、质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3(试剂耗材-(理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试现的情形”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采购包4(试剂耗材-(艾防))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试现的情形”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采购包5(试剂耗材-(毒理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试现的情形”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采购包6(试剂耗材-(毒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7(试剂耗材-(中心实验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试现的情形”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采购包8(试剂耗材-(气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试剂耗材-(传防、环卫、食品、消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包2(试剂耗材-(理化1、理化3、质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包3(试剂耗材-(理化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包4(试剂耗材-(艾防))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适用于投标人为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适用于投标人为生产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5(试剂耗材-(毒理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包6(试剂耗材-(毒理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①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适用范围须包含所投货物。【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采购包所投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有效期内的《饲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采购包所投饲料生产单位的《饲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采购包7(试剂耗材-(中心实验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包8(试剂耗材-(气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①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为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如属于自主运输的,供应商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明确气体充装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或制造商证明材料),如气体由投标人负责充装,则提供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如非投标人自己充装,需提供充装单位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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