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6年财私客户糕饼及生日蛋糕权益投标人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6年财私客户糕饼及生日蛋糕权益投标人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2.3项目期限: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采购需求:项目选取1家糕饼及生日蛋糕投标人公司为财私客户提供优质糕饼及生日蛋糕权益服务,权益价值分为300元/次、200元/次、100元/次、50元/次四种标准,其中,50元/次的糕饼权益采购预算占比82.69%,100元/次的糕饼权益采购预算占比9.97%、200元/次的糕饼权益采购预算占比4.95%、300元/次的糕饼及生日蛋糕权益采购预算占比2.39%。采购预算不作为采购承诺,实际结算以客户权益数量使用为准。服务期限为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6项目预算金额:621736.00元。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或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收入费用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或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shiming.gsxt.gov.cn)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若无以上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相关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若出现以上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7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黑灰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且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若出现以上被列入本行黑灰名单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8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如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9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项目金额或项目规模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提供能体现缴纳社保时间为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年,并能体现缴纳人数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0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同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存档,并将查询截图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若出现以上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声明函);同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存档,并将查询截图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若出现以上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就其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如存在以上情形则承诺不影响该次采购的公正性(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提供承诺)。
3.14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2024年1月1日至今糕饼或生日蛋糕权益服务领域同类项目案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15承接此项目应具备的行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2月11日17:30至2026年2月25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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