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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1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2建设规模:项目拟改造万华大道、金桥大道、君乐路、誉丰路、刘庙路、金茂路、农林路等DN300-DN500供水管网约15km,改造DN100-DN600再生水管网约15km,改造DN300-DN600排水管网约25km,同步改造4m*5m箱涵(约800m)、原加压设施、流量计、阀门、检测设施、积水井、输水泵等附属设施。改造后供水管网输送规模达到26000吨/天,再生水管网输送规模达到25000吨/天。2.3总投资:20000万元。(本次监理最高限价是820000元)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新增、工程变更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5监理服务期限:109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2.6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电子评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留业主电话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2日09:00至2026年02月25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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