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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燕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燕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 陇政办发〔2022〕56号及陇政办发〔20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礼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投资,招标人为 礼县水利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陇南市礼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任务主要是燕子河河湖堤岸功能完善,治理河长总长约为12km,其中堤岸生态化治理长约为9km,植被恢复长约为4km;提升管护能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设沿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布设便民亲水设施(步道、观景平台、滨河公园等),挖掘水文化资源,建设水文化展示节点,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

2.3 服务期限:6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和其他需要承担及配合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 不具备本项目全部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3.2 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3.3.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联合体的主体责任及联合体的连带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3.5 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3.6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2月 12 日 08时 30分至 2026年 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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