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已由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鲁西集团战投(202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聚碳酸酯节能减排扩产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聚碳酸酯节能减排扩产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11月份中交
招标项目: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扩产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一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扩产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一,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经理需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职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B证);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C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类装置安装业绩,并交(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石油化工类装置安装业绩,并交(竣)工验收合格。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情况表
合同首页
合同施工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要求甲乙双方共同盖章)
交(竣)工验收证明
其他:(1)上述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两者缺一不可;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4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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