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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印坛城及山门、转经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印坛城及山门、转经廊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印坛城及山门、转经廊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灵山景区

2.1.2最高限价:300万元

2.1.3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五印坛城及山门、转经廊改造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5年11月-2026年1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27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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