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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招标-材料设备-首钢京唐能源与环境部水系统综合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购置换热管束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0 收藏项目

首钢京唐能源与环境部水系统综合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购置换热管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水系统综合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购置换热管束,招标人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包)名称: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水系统综合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购置换热管束;

2.2标段(包)编号:(请登录)

2.3招标单位: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4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

2.5★交货期要求:签订商务合同后70日历天交货;

2.6招标范围:首钢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水系统综合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购置换热管束设备,采购海水淡化用的铜换热管、钛合金换热管以及除雾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7★最高投标限价:306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铜换热管、钛换热管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须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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