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服务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不变并且财政资金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3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登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2月26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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