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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外包服务在役装置SIL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外包服务在役装置SIL评估项目招标  已由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外包服务在役装置SIL评估项目招标。

2.2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关于加强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暨报告备案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安委办〔2022〕28号文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通知》油炼化〔2016〕2号文,同时为了提高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水平,需对安全仪表系统开展 功能安全评估、制度审核、技术培训。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核查四川石化公司现有约20245个联锁条件的准确性,结合控制系统组态内容逐条修正联锁台帐;

2、审查完善四川石化公司安全仪表系统相关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仪表系统关联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测评;

3、对四川石化公司现有约3630条SIF回路开展SIL评估(包括定级及验证),并提供相应报告(保护层分析(LOPA)报告、安全仪表功能(SIF)和SIL定级报告、SIL验证报告和功能安全规格书等成果文件),报告需通过四川石化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本次招标为固定总价,以投标报价的金额进行评标。项目预估金额380万元(含6%增值税)。

标段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7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8 开标当日未被(请登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列入《禁止三年内在集团公司开展HAZOP分析与SIL评估机构名单》。

*(3)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因违法违规、未有较大及以上质量或安全问题,未被政府部门通报或处罚;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中石油及其附属单位通报有不良履约责任。

*(5)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项“两重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石油石化项目SIL评估业绩合同,并附配套的备案评审通过的证明材料;且应具有1项重大危险源罐区 SIL 评估业绩合同,并附配套的备案评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同一份业绩合同中,均有“两重点一重大”和重大危险源罐区SIL评估内容的,认可为符合业绩要求。(证明材料:①合同签字页和包含评估内容页的扫描件、②备案评审通过的证明材料、③对应的结算发票、④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合同内容或发票等关键信息的,可提供加盖合同签订单位(或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同时

提供①②③或①②④均可)。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招标人所在石油天然气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要求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的情况。

*6.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6.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请登录)*6.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请登录)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以上6.1-6.3、6.5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要求。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2月10日至 2026年2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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