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BJZ********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及基层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实施地点:(1)站机关######路129号);(2)机场执勤点######路6号);(3)大丰执勤点###市大丰###路###路交叉口);(4)滨海执勤点######县颐###路,滨海港联检中心),具体实施地点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注:滨海执勤点为非固定服务地点,以采购人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出具的通知为准)。采购需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膳食餐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及执勤点三餐伙食供应、内部接待、会议及招待用餐服务、食堂服务保障与食堂区域清洁卫生及食堂内排烟系统及厨房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服务(含安检费、清洗费、维修人工费,不含更换配件的材料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首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经采购人内控研究同意后,可以续签第二年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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