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B
项目名称:池州市深水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2.5万元
最高限价:638元(其中含水率≤60%污泥运输及处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19元/吨(含税),含水率≤80%污泥运输及处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19元/吨(含税))。
采购需求:对第一污水厂污泥进行运输及处置,本项目年污泥量约5721吨,其中含水率≤60%污泥约2721吨,含水率≤80%污泥约3000吨,最终按实际处置污泥量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一般工业固废(污水处理污泥)的处置资质并且相应资质齐全(提供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验收报告等);
3.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年污泥处置能力大于5500吨的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等);
3.3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性因素的,须另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4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记录证明和书面承诺函)
3.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处置能力受限或者设备检修时,有足够的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储存仓库来储存发包人产生的污泥。(须提供储存仓库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环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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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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