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20
项目名称:潮南区田心湾海域非法用海养殖设施清理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83446.49元
采购内容:潮南区田心湾海域非法用海养殖设施清理整治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工期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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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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