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6-XF001DY2、项目名称:翔发集团财务信息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3、采购内容及要求:翔发集团财务信息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厦门金****公司 ###市思明###路72号中闽大厦1201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协商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协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协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协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协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协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协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网站、中****网(********)、“****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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