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第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产业发〔2025〕56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卫生健康委员会石河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项目工程规模:第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开展“一云、一网、一大脑,四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其中“一云”即师市统一租赁国产化的云资源设备底座;“一网”搭建医疗专网,通过租赁专线方式,满足各医疗机构、卫健委、疾控等单位通过医疗专网访问各业务对应区域的应用系统;“一大脑”建设石河子健康数字大脑,包含包含标准管理中心、基础平台、区域数据湖、数据应用、数据服务、医共体数据底座、医院数据底座、AI中台等:“四平台”即一体化医疗云平台、全民健康一体化管理平台、区域决策支持平台、互联网总医院平台(健康石城)。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054001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标段工程规模】:第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开展“一云、一网、一大脑,四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其中“一云”即师市统一租赁国产化的云资源设备底座;“一网”搭建医疗专网,通过租赁专线方式,满足各医疗机构、卫健委、疾控等单位通过医疗专网访问各业务对应区域的应用系统;“一大脑”建设石河子健康数字大脑,包含包含标准管理中心、基础平台、区域数据湖、数据应用、数据服务、医共体数据底座、医院数据底座、AI中台等:“四平台”即一体化医疗云平台、全民健康一体化管理平台、区域决策支持平台、互联网总医院平台(健康石城)。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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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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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8004006260054001001 |
第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
第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设计概算;审核项目合同造价相关条款;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计量计价、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及确认、变更签证、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全过程现场实时核算、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各种测算及数据、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询价及确认等造价咨询相关内容)、工程结算审查,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2)协助招标人建立造价基础数据信息、协助建立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各类审计资料台账并整理归档;(3)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关联的其他咨询服务和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抽查、复核、考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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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格条件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相关造价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少于3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会计师资格,常驻现场代表1人(上述人员需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企业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是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造价咨询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2月11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2月17日 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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