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29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6〕1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九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9团9连、10连、13连、团部共四个单位。3.项目工程规模:建设渠(管)道18条,长度52.90km,配套建筑物120座。4.标段工程规模(1)E6607004004260019001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29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工程规模】:建设渠(管)道18条,长度52.90km,配套建筑物120座。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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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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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700400426001900100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29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勘察、设计) |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配备专职人员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问题、施工期间的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内容所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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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应的人员、技术、资金、服务相关方面能力;2.资质等级及范围:需具有(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3)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24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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