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生态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及循环利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对现状猇亭污水厂进行提升改造,拟提升改造规模为4万吨/天;并取用污水厂尾水进行处理,满足1.4万吨/天企业中水回用需求。
3、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4、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探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为完成宜昌市生态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及循环利用工程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初勘和详勘,根据招标人下达的相关图纸和勘察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符合规范等要求的勘察纲要及方案,进行钻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供工程勘察报告等正式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初步设计编制(含概算),确保符合招标人控制目标要求。
(3)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等此项目所有需要建设内容,协助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初步设计、工程勘察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各项服务需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且满足招标人采购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资质之一:(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2)勘察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以上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2025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1条。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的设计资质要求;(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2日09时00分止。
1、项目名称:宜昌市生态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及循环利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对现状猇亭污水厂进行提升改造,拟提升改造规模为4万吨/天;并取用污水厂尾水进行处理,满足1.4万吨/天企业中水回用需求。
3、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4、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探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为完成宜昌市生态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及循环利用工程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初勘和详勘,根据招标人下达的相关图纸和勘察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符合规范等要求的勘察纲要及方案,进行钻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供工程勘察报告等正式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初步设计编制(含概算),确保符合招标人控制目标要求。
(3)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等此项目所有需要建设内容,协助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初步设计、工程勘察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各项服务需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且满足招标人采购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资质之一:(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2)勘察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以上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2025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1条。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的设计资质要求;(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2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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