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新曦大道与科创大道交叉口西北侧02地块
2.1.2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271069.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0525.28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119000平方米,最高高度约26.41米。拟建设电芯成品仓、极片厂房、集装箱原料仓、极片原料仓、食堂等配套设施。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定 199797 万元
2.1.4监理服务费(酬金): 1355.0264万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 所有保修期满之日止(含防水保修,保修期自所有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之日起计算)
2.1.6质量标准: 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最终监理范围以委托人书面确认为准。
2.2.3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壹 级。
3.6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壹 级,类似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1 09:00:00 至 2026-03-03 10:15:00 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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