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谢通门县青都乡至纳强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次)一标段 (项目名称) 已由 西藏谢通门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谢发改批〔2026〕34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藏谢通门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西藏谢通门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谢通门县青都乡至纳强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次)一标段(工程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谢通门县青都乡至纳强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次)一标段;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路线全长(K0+000~K7+500):共计7.5km,其中包含路基、路面、管涵、盖板涵、交通标志、绿化等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交通领域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己落实;
2.5建设地点:日喀则谢通门县;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
2.7计划工期:8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组,共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如有)见附表二至附表九,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1.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 1.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今指该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下同))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或质量鉴定报告),评审时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3. 1.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至今指该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下同))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至今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或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仅以以上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劳务员,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
3. 1. 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3. 1. 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投标单位注册地省(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 “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 2026年02月16日00时00分,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资质;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 1 个标段组仅需制作 1 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 信用等级评价为 A A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中 2 个标段;
3.3.2 信用等级评价为 A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 2 个标段,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3.3.3 信用等级评价为 B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 1 个标段,可中 1 个标段
3.3.4 信用评价等级为 C、D 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3.3.5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 3.4 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6 年02 月 11 日至2026 年02 月15 日……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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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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