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ZLHC2026-G3-002-BMQT项目名称:巴马长寿文化博物馆深化设计与布展服务项目项目性质:服务类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招标预算:4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其中设计最高限价:10万元,布展陈列最高限价为:390万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文件、陈展大纲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巴马长寿文化博物馆深化设计与布展服务项目展厅的形式深化设计与布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自签合同之日起7天内完成展览视觉形象深化设计并通过终审,通过终审后5天内完成施工设计并通过预算审核,并在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本项目服务期包括设计周期、施工周期、试运行周期及2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6.在“信用中国”、“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共同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应当明确主体方(或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招标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计算,按照联合体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8)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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