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关于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陵石化工单〔20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金陵石化厂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18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738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施工总承包(不含桩基工程),内容包括:
(1)Ⅰ连续重整装置:新增螺杆式蒸汽增压机组1 台,并新增配套公辅设施。将增压后的2.0MPa 蒸汽接入Ⅰ、Ⅱ、Ⅲ抽提装置,替代原抽提装置使用的3.5MPa 蒸汽。
(2)机柜间及配电间:依托Ⅰ连续重整装置原有,并做相应改造。
(3)中控室:依托Ⅰ连续重整装置原有,并做相应改造。
(4)热工:从系统管网引入1.0MPa 蒸汽,并将增压后2.0MPa 蒸汽送入Ⅱ、Ⅲ芳烃抽提装置。
(5)其余公辅工程:依托公司原有系统,并做相应改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不含税))。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不含税))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兼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不含税))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不含税))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2月10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2月15日 12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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