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资本2026年财务尽调服务采购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资本2026年财务尽调服务采购
1.2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核(北京)科创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后期针对需求单位提出的具体项目进行盈利预测分析,提供定价指导建议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6家,成交份额:每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份额不超过总份额的20%,同时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变化、服务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下单需求的权力。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需对尽调对象完成的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尽调对象基本情况分析:基于可取信资料,梳理公司股权结构、相关方信息、业务情况等基本信息。
(2)财务报表分析:分析尽调对象经审计的三年或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校验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是否遵循会计准则,验证财务数据勾稽关系合理性;梳理各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公司总费用情况及合理性分析,评估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效率,对比分析对应会计期间内变动趋势及原因;对主要财务报表科目进行详细分析。
①财务合规性检查:审阅历史审计报告,评估财务流程(如审批权限、资金管理、成本核算)是否存在漏洞,合规风险检查(核查是否存在账外资金、小金库、不合规票据等)。
②营运资金分析: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付账款周期等,判断企业资金链健康度;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评估客户集中度和回款能力(如大客户是否依赖、逾期账款比例);核实存货是否存在积压、减值或过时风险(如制造业的原材料、零售业的库存商品)。
③负债与或有负债审查:确认银行贷款、债券、应付账款等表内负债的真实性及还款计划;排查未披露的担保、诉讼赔偿、环保处罚、员工社保欠缴等或有负债;关注租赁义务(如经营租赁是否需资本化)、明股实债等结构化融资安排。
④现金流分析:分析尽调对象经营性现金流是否与净利润匹配,判断盈利质量(如是否依赖赊销或资本运作);测试关键变量(如原材料价格、汇率、利率)变动对现金流的影响。
⑤关联交易:核查关联方(股东、高管亲属控制的企业)的交易价格、条款是否公允;识别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虚增收入或转移资产的行为。
(3)税务合规:检查增值税、所得税、关税等税种的缴纳情况,比对行业税负水平;核查历史税务稽查结果、滞纳金、罚款记录,评估是否存在偷漏税风险;确认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企业、区域补贴)是否可持续。
(4)盈利预测合理性分析:评估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假设(如收入增长率、成本控制)是否合理或是否过度乐观。
(5)行业对标分析:对比同行业公司可取信的财务指标(如毛利率、周转率),识别尽调对象优劣势;评估市场地位、技术替代风险及行业政策变化的影响(如环保限产、补贴退坡)。
(6)管理层访谈与现场调查:通过访谈判断管理层对财务数据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隐瞒或矛盾;走访生产车间、仓库、销售网点,验证财务报表与业务实际运作的一致性;与财务、销售、采购部门员工沟通,了解潜在问题。
(7)盈利预测:基于尽调对象历史财务数据、合同签订情况、适用税收政策、运营情况与发展计划、访谈内容等信息,对尽调对象未来5-10年盈利情况进行预测。
(8)风险提示:总结尽调对象的财务健康状况、盈利质量、风险敞口及估值合理性;列出重大风险及缓释建议,基于尽调结果,提出调整交易价格、设置对赌条款或终止交易的依据。
(9)综合评价或结论:总结财务尽职调查结果,给予财务尽职调查结论或综合评价。
2.2 服务期限
暂定12个月,起算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3 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及附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人员要求:应答人须提供拟派服务总负责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专项服务拟派项目经理拥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及团队其他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财务尽调的服务经验,近三年未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2月9日18:00—2026年2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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