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北、巴音花、临河、卡布其、拉僧庙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572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宝木吐站增设安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553号)》(呼铁计函〔2025〕553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隔开设备安全整治改造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6〕16号)及《关于下达<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一批预计划>的通知》(呼铁计函〔2025〕462号),由工程管理所进行项目实施单位信息公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临河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包头北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巴音花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卡布其站增设防溜脱轨器、拉僧庙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宝木吐站增设安全线。
建设地点:内蒙古。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临河站增设防溜脱轨器:临河站与机务折返段间出、入库线(机1、机2线分别对应包兰线下行线里程K234+400、K234+414处)钢轨上新设防溜脱轨器2处,增设转辙机2台,配套信号联锁等适应性改造。
2.包头北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包头北站与机务折返段间出库线(距424#道岔42m处)钢轨上新设防溜脱轨器1处,增设转辙机1台,配套信号联锁等适应性改造。
3.巴音花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巴音花站7道(距3#道岔104m处)钢轨上新设防溜脱轨器1处,增设转辙机1台,配套信号联锁等适应性改造。
4.卡布其站增设防溜脱轨器:卡布其站货1道(距24#道岔20m处)钢轨上新设防溜脱轨器1处,增设转辙机1台,配套信号联锁等适应性改造。
5.拉僧庙站增设防溜脱轨器:拉僧庙站6道、7道(分别距12#道岔、16#道岔20m处)钢轨上新设防溜脱轨器2处,增设转辙机2台,配套信号联锁等适应性改造。
6.宝木吐站增设安全线:宝木吐站西咽喉赤峰锦华专用铁路接轨处增设安全线1条(有效长50m),拆除既有轨枕厂预留线及既有道岔2组,新增道岔1组,配套信号联锁等适应性改造。
2.3 预算费用:临河站增设防溜脱轨器2.6082万元、包头北站增设防溜脱轨器0.8181万元、巴音花站增设防溜脱轨器1.3363万元、卡布其站增设防溜脱轨器0.6099万元、拉僧庙站增设防溜脱轨器0.6308万元、宝木吐站增设安全线3.343万元。
2.4 工期:3个月。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申请人须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申请人须具备:近三年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铁路营业线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需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3.2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5 申请单位与本项目管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6所有项目不得单独提交申请,并写明各项目报价(合同分别签订)。
4. 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6年2月13日18:00前(请登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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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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