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现对南昌车辆段发电车视频监控系统整治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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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付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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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昌车辆段发电车视频监控系统整治 |
/ |
辆 |
45 |
2026年6月30日前 |
南昌车辆段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25型铁路客车新造或者厂修资质。
3.2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制造商。
3.3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4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起至2月24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获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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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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