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临哈铁路临河至额济纳段扩能改造工程。
1.2工程概况:临哈铁路临河至额济纳段扩能改造工程LEKNSG-9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阿拉善盟境内,海日罕(含)至额济纳(含)10站9区间(线路里程K358+700~K685+200)及疏解线、天策线,线路东起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至项目终点额济纳站,西至阿拉善盟中蒙边境策克口岸,既有线正线长326.484km,增建二线325.959km,天策疏解线3.933km,天策线63.918km。
1.3谈判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2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 200 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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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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