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盾构机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第2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N-260235030、SXMTZB2502F-1569(N)/C)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盾构机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N-260235030、SXMTZB2502F-1569(N)/C),已由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赵煤计字〔2025〕38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盾构机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第2次采购)。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盾构机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盾构机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第2次采购)。
2.3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评审验收,验证准确的标准包括:物探探测结果与井下巷道实际揭露情况一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盾构机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第2次采购),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员要求: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矿山地质与测量或地质或水文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连续6个月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井地球物理勘探;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如以上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还需提供经甲方盖章的其他佐证资料。
信誉要求: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9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12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