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各庄棚改项目一期安置房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前期)【2018】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岳各庄卢沟桥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期安置房——室外雨污水、给水、中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期安置房——室外雨污水、给水、中水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96584平方米。合同估算价495(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岳各庄卢沟桥乡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雨污水、给水、消防水及中水管线和管井施工并回填至设计图纸中地面高程,负责与园林工程进行移交;按专项设计完成施工图纸的深化和优化;在楼外1.5m处于其他单位施工的管道或管井进行接驳,负责按图核对总承包出楼管线预留和套管预留位置和数量,拆除出楼管线外线端临时封堵,并做好管线连接工作;结合园林、燃气、电力等其他单位进行官网综合排布优化;完成与大市政管网接驳及开通手续办理,系统开通后拆除雨、污水出楼管线外线端封堵,并负责移交前的井内清理。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报建、开通等手续等
2.6其他雨水最大管径De600、污水最大管径是De400、给水最大管径DN200、中水最大管径DN15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6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14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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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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