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事业部在售项目2026年度营销活动执行与策划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事业部在售项目2026年度营销活动执行与策划集中采购。
2.2比选范围:提供案场活动执行、整合、包装物料制作安装及礼品采购等(具体以清单及案场实际需求为准)。
2.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要求:满足比选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城发玥园项目、商都河洛阜园项目活动执行与策划。
二标段:商都阜园项目活动整合服务。
注:应答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应答,但最多允许中选1个标段。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3财务要求:应答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由应答人出具承诺)。
3.4信誉要求:应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应答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对于应答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审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在比选现场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的状态(由应答人出具承诺)。
3.5.2应答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应答人出具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由应答人出具承诺)。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4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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