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济宁市任城区石桥镇济宁三号煤矿
2.2 项目概况:
对济宁三号煤矿井下水质、水量、颗粒物含量、淤积情况及配套设施等进行分析,结合济宁三号煤矿井下中央
水仓实际情况,研究开发适合井下条件的水仓清淤及煤泥水分离系统,以及配套的自动控制系统。针对目前水仓清
淤采用压滤系统的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设计一种无人值守的煤泥水分离新工艺,并研制成套装备,构建煤矿井下煤泥水无人化、自动化综合处理系统。实现中央水仓清淤自动化、无人化,达到中央水仓单个水仓清淤时间缩短至30天的目标,能够实现全自动状态下的日常化处理。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对研发的设备进行详细设计、制造、运输、
指导安装、调试等。
2.3 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4 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 万元(含300 万元),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之日);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投标人公司、科研院所,具有煤矿相关产品开发经验及矿井水处理经验,水处理系统的维修、安装、保养、调试三级及以上;
3.投标单位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的产品不少于2 个(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从事煤矿机电专业研发、技术、管理工作年限不少于3 年(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备煤矿井下水处理相关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近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
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四、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23 年至2025 年煤矿井下水处理和水处理系统维修业绩不低于5 个(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发票、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必须
要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投标人必
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 年2 月6 日起至2026 年2 月12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