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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主要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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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省分行本部、培训中心及福州城区4个分支行食堂加工食材配送项目 |
为建行福建省省分行本部、福州培训中心及福州城区4个分支行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加工食材配送服务,将生鲜、蔬菜、水果、干货、米面油调味料、其它食品等加工食材运送到上述机构的指定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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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生效日为准)。 (2)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5079万元,其中省分行本部2046万元、培训中心632万元、城北支行1075万元、城东支行516万元、城南支行495万元、福州片区分行315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连续亏损(即净利润<0)②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且亏损额逐年扩大且2022年-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③最近年度(2024年度)亏损金额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0%。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项与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单份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加工食材类配送服务合同案例。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内容至少须包括签约双方、服务内容、签约时间、签章页等信息。若合同内未体现总金额的,投标人应提供该合同项下的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列为禁用供应商或退出供应商,且上述的禁用或者退出状态仍在有效期内,或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处罚已到期仍未被重新启用。(注:投标人是否被列为禁用供应商或退出供应商,以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5)禁止投标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配送能力,承诺配送范围覆盖福州区域(含福州市所辖各区县),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在福州市六区内或闽侯县至少设置1个配送场所,场所的单体面积在2500平米(含)以上,截止投标日经营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场所租赁证明,能清晰体现产权人或租赁人信息、面积信息、自有产权取得时间或租赁起止时间等,且租赁期限应覆盖本项目的合同期限,即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同时该场所内至少须设置1个分拣车间、1个冷冻保鲜库、1个食品食材检测间(须提供场地环境照片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配置的食材配送人员数量应在10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为公司员工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截止投标日社保缴交期限在一年及以上。
4.投标人名下(公司或企业法人名下均可)应配置四轮配送车辆5台及以上,其中包含冷链车3台及以上,截止投标日车辆自购时间在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年02月 06日09时00分至2026年 02月1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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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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