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运分公司内燃机车作业及维护服务项目。
1.2采购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运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按时按点根据柳湾矿、水峪矿、高阳矿下达的作业任务按照乘务员一次性作业标准完成作业。需保证按时每月完成需求调运任务。按照规章制度。要求遵守内燃机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内燃机车维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内燃机车作业及维护服务。
2.2服务地点:(请登录)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4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无 。
(2)项目负责人具有 无 。
(3)财务要求: 无 。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提供任意一项)。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 无 。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6年2月6日17:00至2026年2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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