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栾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EPC工程辅助用工服务(第二次采购) ;
1.2采购人: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栾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工程栾川县妇幼保健院病房楼建设项目EPC工程。地点位于栾川县城东部,鸾州大道以南地块,背靠老君山脉,东临樊营社区,北对建业鸾州府项目 ;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 19.1580 万元,税率3% ;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辅助用工服务(第二次采购) ;
2.2服务期限: 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2.15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2.3服务地点: 栾川县城东部,鸾州大道以南地块,背靠老君山脉,东临樊营社区,北对建业鸾州府项目 ;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无 ;
3.1.3财务要求:
þ财务要求一:无
3.1.4业绩要求:
þ业绩要求二: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如无人员要求,则删除该条内容);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收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请于 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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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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