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设备大修项目(航空港污水处理厂、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
1.3.磋商项目简介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请登录)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描述: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
1.6.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3日上午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