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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CG2标项目(柴油)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6-02-06 收藏项目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CG2标项目(柴油)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

1.谈判条件

本项目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标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标项目经理部。将使用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物资合同费用,现对柴油进行公开竞谈。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本工程为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2标,位于广西钦州市和防城港市境内,主要工程内容为:钦州站(不含)以南全部站前工程(不含制架梁、轨道工程)及房屋工程(不含四电用房),主要里程范围为K118+300~DK161+125,总长42.825km。

2.2 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应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柴油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产品的生产厂;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 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立不足一年公司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结算采用一票制;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按需求汽运送达买方指定工地交货,柴油由卖方负责卸货,柴油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加油车(需配备司机和安全员、加油操作员),配合项目加注到设备内。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设备租用、运输、安装、使用等各项费用。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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