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勾头时尚休闲度假港湾建设工程已由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1002-04-01-5223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算462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3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丁勾头沙滩上方,建设用地面积212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6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0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70平方米,拟建设滨海特色宿集、水上运动娱乐中心、美学艺术餐厅、时尚运动商业以及相关配套,打造“水陆一体”退台式高端海岛度假商业区。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上大陈岛丁勾头区块。
2.2招标范围:丁勾头时尚休闲度假港湾建设工程项目的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运营管理等内容。本次为施工总承包+运营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幕墙、精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水乐园设施、厨房设备、洗衣房设备、啤酒精酿设备、光伏、泛光照明、抗震支架、电梯、市政景观、景观照明、室外给排水、标识标牌、智能化工程、运营相关设备等工程及配合后续运营。
②泛光照明、标识标牌专业工程采用暂估价形式计入,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发包,并纳入总承包管理。
③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为4200000元,实际结算时按专业工程不含税的结算价金额作为基数计算总承包服务费,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时承诺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计取。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22003229元。
2.2.1运营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及开业前的技术咨询、人员招募与培训、营销策划及推广、人员工资等项目前期费用、开业后的运营相关工作,运营单位须采购不少于4000万元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软装家具、酒店用品、床品布草、运营物资、软件、耗品等)。物资采购的最终认定价格以中标人提供的合同、采购清单及发票为准。
2.2.2筹备期:分为前期筹备期及开业筹备期,前期筹备期为中标后到建设进度完全达成。开业前6个月为开业筹备期,开业筹备期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业前技术咨询、景区人员筹备、项目维护、开业人员招募与培训、物资采购、营销策划及推广、人员工资等。
2.2.3开业后:丁勾头时尚休闲度假港湾建设工程的酒店、餐厅、图书馆、营地、无动力设备项目的经营管理、交通接驳、持续的品牌及营销策划、推广管理;商业招商、商业经营及运营管理;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游客和物业服务管理;资源整合及与景区联动管理等。
2.2.4运营管理到期后移交:运营管理期结束前6个月,中标人应做好移交准备工作,应保证移交前所有财产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所有经营项目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提供移交清册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人员、管理制度、相关台账、经营项目相关方资料、各类经营(采购)合同、客户资料等,并付清经营管理期间全部的账款。
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610日历天。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投用。
运营管理期限:委托运营管理期限为【13】年。委托运营管理期限起算时间为:运营单位办理完成相关运营手续之日起算(如相关运营手续晚于2028年7月1日完成则按2028年7月1日开始计算运营期)。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故不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3.1.1的施工资质和3.1.2的运营单位要求。
3.1.1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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