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2026-2029年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编号:C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055.207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根据招标人用餐标准及需求,负责提供全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涵盖早餐、中餐、晚餐、加班餐、夜班餐(含大夜班餐)及公务餐(含会议餐、各类活动配餐)等。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理制定菜谱及食材采购清单、菜品制作、食品留样、食堂室内外保洁、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清理及相关设备设施清洁保养、招标人交办的临时工作等。服务方式有自助餐、小碗菜、桌餐等。招标人负责提供食堂场地,并承担运营期间的食材、设备设施、食堂辅助用品(含餐具、清洁用品)、能源及日常维修等费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襄阳卷烟厂2026-2029年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襄阳卷烟厂2026-2029年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 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等途径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
3.2 特殊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其他事项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中烟有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6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2月12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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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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