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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三千吨码头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谈判邀请公告
日期:2026-0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M440

2.项目名称:汕尾市三千吨码头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3.预算金额:2115461.85元

4.最高限价(如有):2115461.85元,(其中:不可竞争费用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28711.5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5.采购需求:总用地面积18101.4平方米,其中对码头等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共计3151平方米;改造老办公楼外立面、实施旧围墙彩绘改造;拆除老港区简易仓库1560平方米;新建充电停车场;配套建设集装箱商铺。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

4.1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4.3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5.本项目其他要求:

5.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的情况。

5.2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jzsc.mohurd.gov.cn)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kypt.gdcic.net/openplatform/#/web/home)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5.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响应。)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5 供应商在本项目邀请名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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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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